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28 16:09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院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承办其他应由我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内设 13 个职能处室;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420.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7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3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389.5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6874.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4.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12 万元。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  7811  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  7811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9.4  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预算支出   。其中:上年结转结余  389.5  万元,占  4.987  %;一般公共预算 7420.5   万元,占  95  %;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7  万元,占  0.009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3  万元,占  0.004  %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2024年支出预算  7811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9.4   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预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6981.8  万元,占  89.38  %;项目支出  829.2  万元,占  10.62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7511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28.2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420.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  90.5  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7511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28.2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增加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6574.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4.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12 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511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28.2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增加

(二)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  6574.9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25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增加,其中:“法院”  6574.9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  6045.4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案件审判”  529.5  万元,主要用于与业务相关的项目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4.1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5.1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24.1  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6.1  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  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3卫生健康支出” 312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15.7  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降低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12 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 260  万元,主要用于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  52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6981.5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146.3  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预算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  6059.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50万元、津贴补贴1466.9万元、奖金64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6.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万元、住房公积金154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3.7万元、退休费46.5万元。

公用经费  922.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2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100万元、取暖费63.7万元、物业管理费190万元、差旅费13.5万元、维修(护)费36万元、培训费2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41.6万元、福利费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万元、其他交通费17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18.2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44  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18.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8.2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1  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42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0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1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经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922.2  万元,包括办公费 50.2 万元、水费 5 万元、电费 100万元、取暖费 63.7 万元、物业管理费 190 万元、差旅费 13.5万元、维修(护)费 36 万元、培训费 2 万元、劳务费 15 万元、工会经费  41.6 万元、福利费 27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2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175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75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10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460.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60  万元。主要项目是:物业服务项目  190 万元,审判辅助事务项目 120 万元,餐饮服务项目 15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16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4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8  个,涉及预算金额   829.19  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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