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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0年度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9-18 17:26

津财社指〔202157

各区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天津市医疗救助办法》(津政办规〔20215号)《市医保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4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研究解决2020年度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救助资金来源的会议纪要》精神,结合你区审核并经市医疗救助协调推动小组办公室核准的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实际情况,现拨付你区2020年度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详见附表)。

一、本次拨付资金专项用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医疗救助报销后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在2万元(含)以上的费用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所需资金由市医疗保险财政专户中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拨付你区,不再另行下达指标。

二、请你区按规定做好账务处理工作,专款专用,加快资金拨付和发放进度,切实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附件:医疗救助对象(残联救助对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分配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残疾人联合会

20219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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