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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0-05 16:30

津财基指〔202165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申请拨付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奖补资金的函》(津住建房市函2021271收悉。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050),经研究,现拨付你单位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第批)502万元,专项用于平台接入奖补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项目代码及专项资金名称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准。本次下达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210109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审定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要求将绩效自评材料报送我局。同时,请结合实际将你单位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天津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津住建发〔20211规定专款专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02197日  

联系人:王蛟、孟令卓;联系电话:23303740-2637263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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