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1〕96号
为促进大气质量改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工作任务,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调整2021年环保专职网格监督员补贴年初预算的函》(津环财函〔2021〕215号),现下达有关区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2857.8万元,用于2021年环保专职网格监督员补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区安排金额见附件,支出列入“2110301大气”。相应调减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2857.8万元。
各区要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关于配备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52号)及有关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第二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保专职网格员)明细表
2021年9月24日
(联系人:魏玮,联系电话:2330376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