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财政局、医保局:
根据《天津市医疗救助办法》(津政办规〔2021〕5号)、《市医保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47号)和《市医保局关于商请市财政局拨付蓟州区医疗救助对象李佳阳2020年度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的函》等文件,现拨付你区2020年度第二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64190元。
本次拨付资金专项用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医疗救助报销后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在2万元(含)以上的费用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所需资金由市医疗保险财政专户中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拨付你区,不再另行下达指标。请你区按规定做好账务处理工作,专款专用,加快资金拨付和发放进度,切实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市财政局 市医保局
2021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