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2〕59号
市生态环境局,蓟州区、宝坻区财政局:
为促进农村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调整2022年第一批天津市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函》(津环财函〔2022〕208号),现下达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652万元,用于支持有关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区安排金额见附件,支出列入“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相应调减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652万元。
二、你区要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17〕25号)及有关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第一批环保专项资金预算明细表(农村生态环境)
2.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分发各区)
2022年8月25日
(联系人:魏玮;联系电话:2330376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