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二〔2022〕29号
市商务局:
根据你局《关于商请拨付2021年天津市支持进口项目资金的函》(津商财务函〔2022〕30号)和《关于商请拨付2022年部分外经贸活动费用类项目资金的函》(津商财务函〔2022〕28号),现安排2022年市外经贸发展资金4817999元,其中:4499999元用于对2021年支持进口项目,318000元用于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项目。
请你局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等相关程序,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津财预指〔2022〕100号)、采购合同约定等分批次报送用款计划,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支持进口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
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邵帅;联系电话:23303740-262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