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预算公开 > 专项资金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21年支持进口项目和第十九界中国—东盟博览会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8-31 19:48

津财建二〔202229

市商务局

根据你局《关于商请拨付2021年天津市支持进口项目资金的函》(津商财务函〔202230号)关于商请拨付2022年部分外经贸活动费用类项目资金的函》(津商财务函〔202228号)现安排2022市外经贸发展资金4817999其中:4499999元用于对2021年支持进口项目318000元用于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项目

请你局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等相关程序,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津财预指〔2022100号)采购合同约定分批次报送用款计划,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支持进口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

2022829

(联系人:邵帅;联系电话:23303740-262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