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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新增下达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9-21 18:52

津财预指〔202214

各区财政局:

支持各区落实好“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新增留抵退税政策,按照《财政部关于新增下达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预〔2022110号)要求及市政府审议通过的资金分配方案,新增下达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分配情况、收支科目、项目代码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纳入直达资金范围通过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请在收到本通知30日内,将直达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同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各区财政部门要密切跟踪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分析研判,针对性采取措施,同时要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新增下达留抵退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

20229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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