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指〔2022〕92号
相关区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旧楼区长效管理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津财社〔2015〕7号),按照你区旧楼区长效管理面积和补贴标准等测算,下达你区2022年旧楼区长效管理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具体金额、项目代码、专项资金目录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旧楼区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等人员支出、日常管理服务、服装费等公用支出,以及保修期外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等支出。
二、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三、请区财政部门与民政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相关区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管理监控及运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