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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市财政2023年农村社会发展(村干部和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薪酬)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6 18:53

津财农指〔202252

各涉农区财政局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度村干部和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薪酬资金市级财政承担部分经费测算的函,现提前下达 2023年农村社会发展(村干部和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薪酬)资金预算此项资金列入2023年“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目编码为12000021OO70U3OS0QO40,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进入2023年预算年度后,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

各涉农区要遵照《天津市农村社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津财农20208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预算执行等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请各涉农区财政局会同区主管部门按照《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和《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2017等规定,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农村社会发展(村干部和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薪酬)资金预算测算表(不发各区)

          2.提前下达2023农村社会发展(村干部和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薪酬)资金预算明细表(印发各区

3.农村社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提前下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20221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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