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基〔2020〕92号
各区财政局、城市管理委: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要求,我们制定了《2021年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城市管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津财基〔2020〕92号
各区财政局、城市管理委: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要求,我们制定了《2021年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城市管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