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按照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考试成绩公布安排,根据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工作规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会计初级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执行全国合格标准。
二、成绩复核
1.申请成绩复核。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2.成绩复核。成绩复核申请截止后5日内,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对成绩进行复核。
3.查询成绩复核结果。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在成绩复核完毕后,开放成绩复核结果查询,查询期为30日,逾期无法查询。
4.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三、合格证书及合格成绩单
初级合格证书预计将于3-4个月后发到本市,领取证书相关事宜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高级合格成绩单在成绩公布后由合格考生自行打印。合格考生可以申报本市2025年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四、继续教育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25〕7号)规定,在天津参加2025年会计资格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可以抵免继续教育90学分,我们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统一予以记录学分,不需要考生再自行申报继续教育学分。
天津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