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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积极配套支持政策 助力企业上市提质增效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06 18:37

为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制定新一轮支持企业上市财政支持政策,助力我市企业上市提质增效。

一是在企业申报辅导、正式受理、成功上市阶段分别给予奖励资金1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对其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硬科技”、“三创四新”企业奖励资金由原最高500万元提升至最高600万元。同时,进一步优化奖励环节,简化审核流程,给予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最高奖励资金120万元。

二是首次增加对上市企业的后续扶持。对企业上市后再融资资金用于我市投资项目的,最高给予奖励100万元。企业上市后连续6个月市值达到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市财政按三个档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三是对服务企业成功上市的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10万元,专项用于奖励上市服务团队。同时鼓励落实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经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孵化实现上市,给予区域性股权市场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

上述财政政策的实施,将为适应资本市场改革、调动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踊跃上市氛围、实现我市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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