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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24年财会监督会议暨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布置会议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24 16:0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我市实施方案,4月10日,我市召开2024年财会监督会议暨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布置会议,传达市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第1次会议全体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23年财会监督工作成效,推动做好2024年各项工作,部署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局领导邢立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级预算主管部门财务处主要负责同志、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区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等参会。

会议指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坚决履行财会监督主责,统筹协同各区、各部门有力有序开展财会监督工作,健全制度机制、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促进贯通协调,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要正视当前我市财会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挑战,部分单位还存在财经纪律意识不强、财会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等问题,财会监督工作基础仍待夯实。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全市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职尽责、善作善成,坚持问题导向,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力度、更严的标准、更实的措施推动财会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强调,2024年财会监督工作要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和我市实施方案为主线,以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为抓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会监督全过程、各方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财经纪律纳入其中,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化对财经纪律的认识,坚决做到明纪于心、知责而行。二是建立完善政府领导、财政部门牵头、部门单位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监督主体、范围、程序、权责等,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并加强对口区级部门工作指导,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扎实做好2024年财会监专项行动,有序推进2024年专项监督计划。各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统筹各方量,展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内部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四是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更好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发挥财会监督“查改治”的天然优势,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财政治理效能。五是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监督能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做好财会监督工作。

会议强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并作为我市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自选动作”:一是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此次清理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财政部门牵头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财务隶属关系组织实施,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准确把握政策,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业务、财务部门共同参与、集体学习的工作机制,认真学习并严格掌握往来款管理相关制度政策,准确把握本次清理的范围和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将各项制度充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摸底排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往来款项,对不规范的款项进行清理消化,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规范新增往来款项的核算和管理,加强各单位内部监督,推动预算主管部门实施部门监管,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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