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结合新形势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范围,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近日印发《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2024年版)》(以下简称2024年版《目录和标准》),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2024年版《目录和标准》在上一版的基础上,按照“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对集中采购目录进行了调整优化。
一是聚焦优化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将社会关注度高和需求统一的计算机工作站、保安服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软硬件运维服务等品目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进一步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
二是聚焦财政全链条全周期管理。将政府采购品目名称和编码与资产管理品目相统一,为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实现采购和资产数据贯通、形成“预算—采购—资产”闭环管理模式奠定了基础。
三是聚焦引导集采机构良性竞争。明确集采机构的选择不受行政级次、区域限制,预算单位可跨级次、跨区域委托集采机构组织实施集中采购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聚焦服务保障落实“十项行动”。2024年版《目录和标准》主动与北京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相应管理范围进行了统一,在深化评审专家资源共享、实现政府采购一体化监管、推进区域政府采购协同发展方面迈出坚实一步。同时,还对政府采购支持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以及创新产品和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紧盯2024年版《目录和标准》实施效果,强化政策宣贯,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效能,更好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