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对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支持,及时拨付资金,有力有序推动我市地铁4号线北段、7号线、8号线、11号线等6条在建轨道交通项目建设。
一是研究资金筹措方案。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我市在建轨道交通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切实保障项目建设,促进我市轨道交通项目早日建成运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供给质量。
二是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为充分利用中央政策,市财政局积极对接国家部委,努力争取专项债券支持,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政策指导,不断完善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我市成功获批轨道交通项目专项债券。
三是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提前打通支付环节,为及时办理资金拨付创造条件;债券发行后,及时办理资金拨付,确保专项债券资金高效实用,为加快项目建设、尽早退围还路、改善城市地面交通环境,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超前谋划,紧抓政策窗口期,协助项目单位做好后续专项债券申报工作,助力我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切实发挥轨道交通建设在促进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运行领域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