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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获优秀等次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1-29 09:11

近日,财政部、水利部对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进行了通报,我市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工作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水务部门认真做好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资金管理效能。为进一步规范水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我市于2024年修订并印发了《天津市水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资金支出范围,着重优化了资金分配方式,明确了分级开展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以绩效评价为抓手,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全过程监控、常态化监管机制,着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二是做好市级绩效评价工作,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采用材料核查、座谈询问、问卷调查和现场查勘等方式,全面开展市级绩效自评和市对区绩效评价工作,实现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三是推动问题整改,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结合市级绩效评价结果,督促市级预算单位和区级部门针对问题事项加快落实整改并跟踪整改成效,切实将资金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的全过程,不断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导向。

2024年,通过实施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我市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一是实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持续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累计改善灌溉面积37.27万亩,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提升农村饮水水质,农村自来水覆盖服务人口近百万;三是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压采量达10.29万立方米,地下水超采状况得到改善;四是实施小流域山洪灾害建设非工程措施项目和洪水风险图编制,切实提高天津市山洪灾害预防和预警能力,减轻山洪灾害损失。

下一步,我们将与财政部密切沟通,最大力度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同时,结合全市水务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我们也将持续跟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拨付合规性、使用规范性、执行准确性和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会同主管部门不断加强资金和项目台账管理,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水务工程管护模式,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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