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天津市财政局积极完善筹措资金机制,全力推进实施天津市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健全完善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相关办法。天津市财政局配合市教委陆续印发《天津市“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同时,结合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际情况,配合市教委修改完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银行账户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扩大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资源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大力健全公办和村办幼儿园经费保障、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幼儿园安全管理等制度,并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支持力度。
积极筹措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天津市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安排学前教育项目专项资金8.17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地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和全市幼儿园三级监控系统建设等方面,全面提升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同时,支持实施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学前教育师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