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财政
北京市财政局: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预计减负260余亿元
为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其中明确,自今年2月起,对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减征期限5个月。覆盖了63万余户参保单位,预计可减轻单位负担260余亿元。
此外,符合疫情期间延迟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的用人单位,在延缴期满后缴纳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同样实行减半征收。
其中,实施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减半征收期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不变,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当期医保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同时,职工个人缴费政策不变,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单位缴费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
天津市财政局:拨付资金2000万元 支持高校开展在线教育教学
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线上教学工作部署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快速反应,主动对接教育部门,围绕教育教学实际需求,统筹2020年教育支出重点项目预算,紧急拨付资金2000万元,支持天津高等教育文献信息中心线上数字资源建设和15所市属本科高校在线教学工作,确保疫情期间相关高校学生“停课不停学”。
下一步,天津市财政局将配合教育部门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全流程监管,督促高校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有力支撑疫情期间师生线上教学需求和线上数字资源远程访问。
河北省财政厅:优惠贷款再贴息 财政支持缓解融资难题
3月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及中文国际频道《中国新闻》栏目播出《河北 战疫情·复工复产 优惠贷款再贴息 财政支持缓解融资难题》专题报道。
山东财政: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助力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自3月1日至5月31日,山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根据2019年相关行业纳税人税收数据初步测算,预计可减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负担约30亿元。
云南省财政厅:打好财政金融政策“组合拳” 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稳定运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双促进,云南省财政厅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制定5项财政金融政策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稳定运行。
聚焦“三个问题”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聚焦贷款利息问题
对列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的企业给予全额贴息,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0%,省级财政承担50%;对列入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的企业给予不高于5%的利率贴息。
聚焦融资问题
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安排专项融资担保额度,对列入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免除反担保措施,免收担保费。
聚焦资金周转问题
建立省级疫情防控物资保供资金池,对列入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的企业续贷提供20个工作日短期周转资金。
通过“两个方面” 缓解复工复产短期困难
降低融资担保费率
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在300万元以下的免除反担保措施,保费减按0.5%收取;对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无法按期还款的在保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续保续贷工作,并减免部分保费。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
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感染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各级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通过财政金融联动打出政策“组合拳”,实现流动性精准滴灌,将金融资源直接输送至帮助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关键环节。截至3月5日,全省纳入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企业100户,纳入省级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供企业名单322户,已有110户企业获得各金融机构贷款106.38亿元。其中,38户获得中央专项再贷款优惠利率贷款22.06亿元,预计可向中央争取贴息资金2761.23万元;72户获得其他金融机构优惠利率贷款84.32亿元。省融资担保公司和下属州(市)公司已为12户防疫重点保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10240万元,减免保费227.52万元。
陕西省财政厅:1505万元支持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产能提升
为落实《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陕政办发〔2020〕4号),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防疫物资企业提升产能,近日,省财政下达1505万元资金,支持陕西省8家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扩大产能,着力缓解防疫物资紧缺局面。
这8家企业是陕西省生产医用口罩、防护服和护目镜等防疫物资的重点企业,取得了药监部门颁发的相关许可证和注册证,2月底已基本完成生产线建设和技术改造。根据陕政办发〔2020〕4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对其净化系统改造及设备投资给予50%的补助,支持企业尽快达产达效,加大我省口罩、防护服等物资有效供给。
下一步,省财政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一手抓防控,一手促生产,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加大我省医疗器械生产领域补短板力度,推动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郴州市财政局:出台硬核举措支持春耕生产与稳产保供
为应对疫情影响,充分借助农担体系抓好春耕生产,支持农产品稳产保供,近日,郴州市财政局、郴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低我市农业产业融资成本的通知》,进一步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农担体系融资的成本负担。在湖南农担将担保费从1%下调至0.5%的基础上,市财政对全市范围内依托湖南农担贷款项目应缴纳的担保费0.5%进行兜底补贴,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实现零担保费融资。此政策执行自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据了解,农业贷款主体除了享受担保费补贴,还可享受基准利率或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0%-50%贴息。此外,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依托湖南农担公司贷款并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务工的农业经营主体,可按一定比例享受市财政的贷款利息补贴。依托以上省市政策组合,市农担客户最高可享受零成本融资。
近年来,该市高度重视、充分借力农担体系,于2018年6月与湖南农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成立全市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指导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将农担工作纳入对县市区财政的绩效考核,出台依托农担体系推动脱贫攻坚等举措,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自湖南农担2017年2月末改组,截至今年2月末,该市累计为全市1352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入金融活水13.45亿元,通过推动贷款主体吸纳贫困户就业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近4000人。市农担体系已成为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推进乡村产业兴旺、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