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为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 天津市财政局
党组书记、局长 吴丽祥
天津市财政局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助推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财政之为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以政领财,培养忠诚大德
一是思想引领明方向。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在党的创新理论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党组会学习、中心组研讨、党支部交流、举办读书班等形式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二是完善机制抓落实。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要件,坚持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市领导批示事项等列入督查督办事项,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并跟踪督办,对账销号狠抓落实。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天津时提出的“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分4个方面制订落实方案并建立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三是学思践悟求实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的未来五年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部署要求,逐一梳理财政保障事项,统筹做好财力保障。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对标对表天津市“十项行动”方案,在2023年细化制定“1+8”工作方案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2024年10个方面重点任务,逐项压紧压实牵头处室责任,逐一梳理保障支持事项,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
二、深化教育,坚守纪律底线
一是学深一层提站位。局党组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举办财政部门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逐章逐条学习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邀请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领导同志,为财政部门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条例》专题辅导解读。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天津市典型案例选编,在此基础上,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支部分专题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交流研讨,谈认识、找差距、明举措。二是学在经常强思想。局党组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指导财政部门各基层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所属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并按照确定的专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结合多年工作经验,深入到市局机关、基层单位党支部,面向党员干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市财政局党组党校组织青年思政教师教学研发《条例》课程,并为局系统各单位党员干部进行现场授课。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分批次组织财政部门党员干部,集中参观天津市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展览,并及时组织财政干部线上观看专题展览。三是廉洁文化润初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市委部署要求,结合开展警示教育月,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结合近年来财政部门违纪违法干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强化警示震慑。加强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廉政风险再排查,完善防控措施86项。指导市局党组党校建设廉洁教育基地,打造独具财政特色的廉洁文化走廊和廉洁教室,持续推进财政系统廉洁文化建设。四是以训促学增本领。局党组聚焦提升能力素质,利用一周时间举办年轻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研修班,专门设置党章、党纪学习教育等专题课程,引导正处于“成长起步期”的年轻干部扣好廉洁自律的“第一粒扣子”。依托“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组织年轻干部参加天津市党纪学习教育网上专题班,认真学习党纪相关课程,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系统学习《条例》。进一步充实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展示内容,增加党纪学习教育和《条例》解读等内容,统筹安排在校培训的班次进行参观学习。
三、党建引领,激励担当作为
一是财政精神聚合力。为培育选树财政部门党内政治文化特色品牌, 市财政局围绕好思想、好作风、好意识、好传统、好行为、好经验,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了天津财政精神提炼活动。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并形成了“以政领财、厚生惠民、精筹细算、崇廉尚俭”为核心内涵的天津财政精神。这16字对财政机关的政治属性、工作理念、职业操守和工作作风进行了深刻的诠释。二是示范引领勇争先。注重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聚焦促发展、化债务、攻难点等重点工作,设立“光荣榜”,按季度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自2022年7月设立以来,共制作8期,有26个党组织先后87次荣登“光荣榜”。编印《天津市财政局光荣榜合集》,集中展示上榜单位或部门先进典型事迹,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创先竞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建强组织克难关。调整设立天津市化解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并组建市、区两级工作专班,设立化解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党支部,推动“党建引领进专班”行动,制定天津市防范化解全口径债务风险“1+10”方案体系,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全力以赴减债化险,市级和16个区圆满完成2023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成立税源工作专班,抓紧抓牢财税运行调度,建立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市、区、街镇三级管理体系;搭建税源建设应用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任务指派、落实反馈、工作评价等环节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印发税源建设工作评价办法,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引导各区提升税源建设质效。
四、履职尽责,展现财政之为
一是主动进位履职责。聚焦天津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重点任务,统筹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千方百计做大综合财力。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和“四两拨千斤”有机统一,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双基”管理,苦练内功,深化财政领域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质效。统筹处理好化债、发展和保障民生的关系,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二是严肃纪律强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印发《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从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明确16项工作任务。建立全市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围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基层“三保”、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等,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对转移支付资金和重点预算项目开展预算执行监督。提升监督效能,与有关市级部门建立贯通协同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成果共享,推动天津市财会监督形成“一盘棋”。三是服务大局促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做好经济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在财政部门落地见效。财政收入在2023年超预期增长的基础上,2024年继续保持良好增势。今年1—5月,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9.2亿元,同比增长4.7%,为天津市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