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征求《关于明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公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水务局起草了《关于明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公众于2024年11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来信请邮寄至: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税政处),邮编300042
2.电子邮件请发送至...【查看更多】
草案正文
关于明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
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授权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公共供水管网合理漏损率暂定为8.5%。
二、...【查看更多】
背景介绍
《关于明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
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为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有关授权规定,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明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和必要性
2016年7月,根据国家安排部署,河北省率...【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