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助资金具体包括哪些资金?
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下达和市级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有关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转移支付资金。
2.补助资金的具体用途是什么?
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同时,《办法》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及其他贫困户。
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多少?
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根据改造方式、补助对象类别和房屋危陋程度确定,其中,D级改造标准延续《天津市农村老旧危陋住房改造实施方案》(津建村镇〔2013〕525号)规定的标准;C级改造标准每户1.2万元;农房抗震改造标准每户1.2万元。有关区可结合实际确定本区具体执行补助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上述规定的补助标准。
4.《办法》的执行期限?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