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电影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全额上缴中央和市级国库,纳入中央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市级电影专项资金是指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按规定缴入市级国库部分。市级电影专项资金根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情况编制预算,做到以收定支。征收标准为:在本市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应当按其电影票房收入的5%缴纳电影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