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电影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全市电影事业发展,使用范围包括:(一)奖励影院建设和设备更新改造。(二)奖励、资助优秀电影作品的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宣传发行。(三)奖励、资助影片放映工作。(四)奖励建设城市数字院线,发展校园院线等特色院线。(五)奖励重点电影制片基地、外景地、摄影棚等。(六)资助电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电影各类平台建设和维护、电影行业建设、重点电影活动。(七)经市电影专资委批准用于本市电影事业发展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