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市财政局会同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天津市契税适用税率及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凝聚共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公众于2021年2月2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来信请邮寄至: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邮编300042
2.电子邮件请发生至邮箱:sczjszc@tj.gov.cn;
3.电话及传真:022-23311562
附件:《关于天津市契税适用税率及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天津市财政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