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行政指〔2017〕9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十三五”期间对口支援西藏资金安排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149号),2017年,天津市对口支援西藏自治区资金为11664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对口支援西藏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1〕282号)要求,此款于今年上半年分两次拨付,本次拨付5832万元,用于2017年我市对口支援西藏自治区项目建设支出。
此款请在“21999其他支出”预算科目列支。
请接到款项后函告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