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2-19 11:42
津财行政指〔2017〕38号
河北省承德市财政局: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口帮扶承德市贫困县框架协议》,现拨付你单位对口帮扶资金2亿元,用于天津市对口帮扶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县、隆化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兴隆县项目建设支出。
此款请在“21999其他支出”预算科目列支。
请接到款项后函告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