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行政指〔2018〕12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十三五”期间对口支援西藏资金安排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149号)和《津·昌两地扶贫援昌协议》,天津市2018年援藏资金共15609万元。此款于今年上半年分两次拨付,用于2018年我市对口支援西藏自治区项目建设支出。其中,援藏资金递增比例由8%提高到16%增加的部分,主要用于昌都市藏医院、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等重点项目建设。
此款请在“21999其他支出”预算科目列支。
请接到款项后函告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款专用,抓紧实施。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