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行政指〔2018〕13号
甘肃省财政厅:
为进一步做好津甘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根据津甘两省市《新阶段东西扶贫协作和深化合作框架协议(2012-2020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2018年天津市援甘资金共12020万元,具体包括:
一、根据《新阶段东西扶贫协作和深化合作框架协议(2012-2020年)》安排2018年天津市援甘资金9520万元。其中,用于我市对口支援甘南藏族自治州、天祝藏族自治县项目以及藏区外扶贫协作项目支出8644万元,于今年分两次拨付贵厅;用于在天津市执行的援甘项目876万元,由我局直接拨付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二、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十三五”期间新增援甘资金1亿元,重点帮扶甘肃省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国家片区县。现拨付2018年新增援甘资金2500万元。
此款请在“21999其他支出”预算科目列支。
请接到款项后函告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款专用,抓紧实施。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