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行政指〔2018〕18号
青海省财政厅:
根据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2018年我市对口支援青海省资金共计1444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资金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150号)核定的基数,继续按照8%的递增比例安排2018援青资金9448万元,专项用于我市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项目建设支出。
二、按照2016年11月两省市交流座谈会精神,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十三五”期间援青资金在财政部核定资金规模基础上新增1亿元,其中,2017年已拨付5000万元,剩余5000万元在2018年拨付,重点用于支持黄南州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上述资金请在“21999其他支出”预算科目列支。
请接到款项后函告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款专用,抓紧实施。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