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专题回顾 > 扶贫专栏 > 资金分配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9年对口支援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9-17 16:06

津财行政指20196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十三五”期间对口支援西藏资金安排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149号)和我市对口支援工作部署,现拨付2019年对口支援西藏资金18106万元。具体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预〔2015〕149号文件,我市2019年援助资金应为12597万元。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工作,我市继续按8%的递增比例增加安排2019年援助资金1008万元。两项合计13605万元,直接拨付至你厅,用于2019年我市对口支援西藏自治区项目建设支出。

二、根据《津·昌两地扶贫援昌协议》,“十三五”期间援藏资金递增比例由8%提高到16%,我市增加安排2019年对口支援资金4501万元,此款通过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拨付至天津市对口支援西藏工作前方指挥部,主要用于昌都市藏医院、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等重点项目建设。

上述资金请在“21999其他支出”预算科目列支。

请接到款项后函告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款专用,抓紧推进项目实施。

 

2019年1月14日    

(联系人:吕玥;联系电话:022-23205488)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