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行政指〔2019〕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十三五”期间对口支援新疆资金安排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148号)和我市对口支援工作部署,现拨付2019年天津市对口支援新疆资金46176万元,专项用于我市对口支援新疆项目支出。具体通知如下:
根据财预〔2015〕148号文件,我市2019年援疆资金应为63867万元。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我市继续按8%的增长比例增加安排2019年援疆资金5109万元。两项合计68976万元,抵扣“十二五”期间预拨资金10000万元和2018年预拨资金12800万元后,2019年实际应拨付资金为46176万元。
上述资金请在“21999其他支出”预算科目列支。
请接到款项后函告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款专用,抓紧推进项目实施。
2019年1月14日
(联系人:吕玥;联系电话:022-23205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