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行政指〔2020〕5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十三五”期间对口支援西藏资金安排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149号)和我市对口支援工作部署,现拨付2020年对口支援西藏资金21004万元。具体通知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工作,根据财预〔2015〕149号文件要求,2020年我市继续按照8%的增幅比例安排援助资金14694万元,现拨付你厅,专项用于我市对口支援西藏自治区项目建设支出。
二、根据《津·昌两地扶贫援昌协议》,“十三五”期间援藏资金递增比例由8%提高到16%,我市增加安排2020年对口支援资金6310万元,此款通过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拨付至天津市对口支援西藏工作前方指挥部,主要用于昌都市藏医院、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等重点项目建设。
上述资金请在“21999其他支出”预算科目列支。
请接到款项后函告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款专用,抓紧推进项目实施。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