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行政指〔2020〕6号
青海省财政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资金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150号)和我市对口支援工作部署,现拨付2020年天津市对口支援青海省资金11330万元。具体通知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工作,根据财预〔2015〕150号文件要求,2020年我市继续按照8%的增幅比例安排援助资金11020万元,专项用于我市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项目建设支出。
二、为支持黄南州脱贫攻坚特殊困难项目建设,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2019年至2020年,我市新增安排援助资金2000万元(2019年已拨付1690万元),2020年拨付310万元,专项用于同仁县电子商务服务点改造提升,尖扎县德吉村设施农业建设和泽库县生态畜牧业规范化建设及技术人员培训等项目支出。
三、根据黄南州要求,经天津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2019年至2020年新增安排援助资金85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黄南州科技馆项目建设(2019年项目资金2000万元已拨付)。2020年项目资金6500万元已于2019年6月提前拨付你厅。
上述资金请在“21999其他支出”预算科目列支。
请接到款项后函告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款专用,抓紧推进项目实施。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