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指〔2019〕107号
市残联:
你单位转来《市残联关于申请增加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经费的函》(津残联函〔2019〕52号)收悉。根据市领导对《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河北省承德市和青海省黄南州残疾人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资金问题的请示》(津财社〔2019〕31号)批示,按照你单位申请,在2019年市残联部门预算安排490万元和津财社指〔2019〕103号拨付10万元甘肃省会宁县贫困残疾人扶贫项目资金基础上,本次拨付你单位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经费200万元,包括青海省黄南州和河北省承德市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各100万元。
本次拨付资金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105项“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科目,请你单位按照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抓紧与对口地区签订协议,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