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市领导对《市国资委 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和支出调整情况的请示》(津国资财经〔2019〕48号)的批示以及《天津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津财规〔2017〕9号)有关规定,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向部分市管集团增资的通知》(津国资财经〔2019〕52号)及你公司申请,现拨付你公司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800万元,专项用于充实你公司资本金,计入“实收资本-国家资本”科目。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