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 在加强拨付市属高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管理方面的措施。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6-02 16:42

四十五、 在加强拨付市属高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管理方面的措施。(政策来源:津财防控〔2020〕2号。联系人: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孟大伟23303756)

我市统一安排财政供养的34所市属高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项目经费,用于学生返校后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改造和应急防控物资储备。一是压实责任,市财政局做好市属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的管理政策解读,市教委严把支出和物资管理关,关口前移,督导学校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明细账、各类物资入库、领用分发和使用管理制度等;二是强化使用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和物资领用程序,既要有限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又要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加强内控管理,防范资金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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