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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遴选社区服务型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政策来源:津政办规〔2020〕7号、津人社办发〔2020〕80号。联系人: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冯硕23303740-2550)
1.遴选社区服务型岗位安置是指什么?
在家政、养老、物业等行业遴选一定数量的社区服务型岗位,专门用于安置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2.参加遴选岗位的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
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养老服务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物业企业等民生服务类企业;职工总数20人以上,有适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空缺岗位,对推荐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在1个月内安排上岗;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3.遴选岗位补助标准是多少?
经遴选确定的企业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在按规定给予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基础上,再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遴选岗位补助,最长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