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对企业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工代训给予补贴。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3-25 15:54

三十三、对企业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工代训给予补贴。(政策来源:津人社办发〔2020〕27号、津人社办发〔2020〕39号。联系人: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冯硕23303740-2550)

1.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是什么?

一是关于线上培训补贴。补贴对象是本市各类企业,补贴标准是按照每名参保职工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二是关于以工代训补贴。补贴对象是本市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补贴标准是按每名职工(技能岗位新入职或转岗职工)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3个月。

2.补贴政策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是关于线上培训补贴。

(1)培训申请。企业在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前,应向坐落地区人社部门提交线上培训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培训计划、承诺书。

(2)计划审核。区人社部门应及时对企业申报培训计划的合理性及平台资源真实性及可操作性等进行审核,无异议的,同意其开展培训。

(3)培训实施。企业按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开展线上培训,培训过程中应留存相关线上培训佐证材料备查。区人社部门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对职工线上学习情况进行抽查。

(4)补贴申请。培训完成后,相关企业向区人社部门提交补贴申请,区人社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拨付线上培训补贴。

二是关于以工代训补贴。

(1)培训申报。企业拟开展以工代训的,于培训开始前,向坐落地(主要经营场所)区人社部门进行申报。

(2)培训审核。区人社部门对企业提交的以工带训材料进行审核,无异议的,同意企业开展以工带训。

(3)补贴申请。企业于疫情结束后,向坐落地区人社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对符合要求的,按程序拨付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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