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扶持政策。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3-22 18:48

十九、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扶持政策。(政策来源:津农委计财﹝2020﹞28号。联系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张少超23303740-2401)

1.补贴对象是什么?

养殖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海水工厂化养殖企业。实施周期自2020年3月10日—2020年6月30日。扶持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

2.补贴标准是多少?

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项目补助资金仅支持海水工厂化养殖尾水处理系统。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每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

3.资金拨付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财政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安排,项目单位完成建设任务,经区级验收、市级复验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安排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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