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六、对简陋陈旧设施提升改造及再利用项目给予补贴扶持。(政策来源:津农委计财﹝2020﹞25号。联系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李峰23303740-2423)
1.政策内容是什么?
以抗击疫情期间建立的闲置农业设施台账为基础,对登记上账的0.5万亩简陋陈旧农业设施给予补贴扶持,其中:提升改造简陋陈旧蔬菜生产设施0.3万亩;纳入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贴0.2万亩。
2.补贴标准是什么?
一是简陋陈旧农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市财政采取后补助方式,对验收合格的承担单位,根据棚室建筑面积按每亩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二是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贴。市财政按照先种后补方式,对验收合格的承担单位及农户,根据棚内及棚间空地实际种植豆类作物面积,在享受每亩95元农业支持保护增量补贴基础上,还可享受每亩300元休耕轮作补贴。
3.实施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各区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印发的实施方案编制区级实施方案,组织符合条件项目单位申报,优先向结对帮扶困难村倾斜。于2020年3月底前向市农业农村委报送区级实施方案。各区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于2020年12月21日前将全区项目验收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简陋陈旧农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由申报单位填报项目申报书报各区农业农村委审核。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贴参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0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