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服务外包企业研发项目贴息支持政策。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3-07 18:49

十、服务外包企业研发项目贴息支持政策。(政策来源:津政办发〔2020〕1号、津商服贸〔2020〕1号、津商服贸〔2020〕3号。联系人:市财政局经建二处纪房余23303740-2607)

1.政策内容是什么?

给予企业研发贴息支持。对受委托开展新冠肺炎药物研发、疫苗研究、防护用品研发设计或供应链支持、提供医学诊疗方案等服务外包机构和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2.支持对象有哪些?

受国家、天津市及相关部门、机构或企业委托,用于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所进行的新冠肺炎药物研发、疫苗研究、防护用品研发设计或供应链支持、提供医学诊疗方案等我市服务外包机构和企业。供应链支持包括物流网络策略、运输方案设计、仓储设计和库存优化、作业改进、流程改造等项目;医学诊疗解决方案包括远程诊疗、临床试验方案、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等项目。

3.申报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外包机构和企业。

(2)必须是在2020年1月1日至解除疫情之日期间内接受委托开展新冠肺炎药物研发、疫苗研究、防护用品研发设计和供应链支持、提供医学诊疗方案等项目。

(3)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核查途径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和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

4.支持方式是什么?

对机构和企业受委托的项目以2020年1月1日至解除疫情之日,在此期间所发生的投入费用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2月份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05%)给予贴息支持,每个企业最多不超过3个项目,累计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投入费用主要包括项目所需的物料、耗材、试剂、设备器材及人力成本等。

5.需要准备哪些申报材料?

(1)机构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申报项目立项情况、申报项目开展情况、预计可产生的效果等。

(2)项目投入费用明细表。

(3)投入费用票据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项目合同、协议或委托相关证明。

(5)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6)其他单位账户存根。

6.申报审核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1)在解除疫情后,项目申报材料与2020年度天津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项目材料通知规定的时限一同报送。市商务局对申报项目受理情况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

(2)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对此次疫情防控工作起到实效和作用的项目给予支持。

(3)市商务局依据项目总体预算、专项审核结果,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局向市财政局送交商请资金拨付文件,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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