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于企业购买升级设备,可给予技改政策支持。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3-07 18:47

六、对于企业购买升级设备,可给予技改政策支持。(政策来源:津政办发〔2020〕1号。联系人:市财政局经建一处席经治23303740-2604)

1.哪些企业能够获得技改政策支持?

对医用防护服、口罩等疫情防控急需医用物资和原辅料生产企业,生产上述物资所需重要的直接设备制造企业,购买设备实施技术改造扩大产能、提质增效;以及具有转换条件的企业,通过购买升级设备实施技术改造,快速转成医用防护服、口罩等疫情防控急需医用物资和原辅料生产企业给予技改补贴。

2.技改补贴标准是什么?

在1月10日至2月29日,完成扩能改造的,对其设备及相应净化车间等投资给予80%的补贴;在3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扩能改造的,对其设备及相应净化车间等投资给予50%的补贴。已纳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补贴名单的企业,按照“就高”的原则,对国家与我市政策的差额部分给予补贴。

3.政策具体操作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初审,并将名单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审核确定我市重点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市级名单”),并上报市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已纳入市级名单的企业填写购置设备清单,并将企业营业执照、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企业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市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将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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