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对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认定的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扩大再生产,金融机构予以信贷安排,市财政全额贴息。(政策来源:津政办发〔2020〕1号。联系人:市财政局经建一处席经治23303740-2604)
1.哪些企业能够享受贴息政策?
对医用防护服、口罩等疫情防控急需医用物资和原辅料生产企业,生产上述物资所需重要的直接设备制造企业,购买设备实施技术改造扩大产能、提质增效;以及具有转换条件的企业,通过购买升级设备实施技术改造,快速转成医用防护服、口罩等疫情防控急需医用物资和原辅料生产企业给予贴息。
2.贴息利率及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对企业自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获得的金融机构贷款,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贴息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
3.政策具体操作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于3月底前分批审核确定市级名单,并将结果反馈各区。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区财政局于5月底前汇总初审本区企业贴息资金申请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企业贷款情况进行审核,市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将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