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絮花如雪草如茵,寒食清明处处春。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祀和追奠先人的传统节日。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向上向善的文明新风,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值此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扫,保护生态环境。自觉摒弃祭祀陋习,不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纸钱、焚香祭祀,不生产销售、不购买使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倡导采用网络祭扫、家庭追思、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绿色低碳方式祭扫。
二、倡导生态安葬,严禁散埋乱葬。遵守相关规定,不在可耕地(包括承包的责任田和自留地)、水库和河流堤坝、铁路与公路两侧等法规禁止区域建造坟墓,不将骨灰装棺埋葬。倡导骨灰深埋、撒放、植树葬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节约土地资源,促进生态文明。
三、倡导厚养礼葬,反对大操大办。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对在世老人多尽孝心、多给关爱,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倡导文明节俭办丧,摒弃陈规陋习,反对大操大办,反对盲目攀比,反对铺张浪费。通过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传承逝者精神力量,来缅怀先人。
四、倡导安全至上,严防火灾隐患。倡导错峰祭扫,避开周末和清明假期祭扫高峰。遵守交通法规和工作人员交通疏导,遵守殡葬服务场所安全规定,严防拥堵踩踏,确保安全出行。遵守消防安全和火灾防控规定,不在靠近林草耕地的公墓、骨灰堂等场所周围明火祭祀,筑牢安全防线。
五、倡导示范引领,树立文明新风。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推动移风易俗、厉行节约,带头文明祭扫、丧事简办,带头维护生态、保护耕地。主动宣传优秀传统文化,监督和制止不文明殡葬行为,带头弘扬时代新风。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破除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争做新时代新风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实践者,共同度过一个文明健康、节俭环保、安全有序的清明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力量。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文明办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