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2021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9 19:53

2021年,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财政中心工作,大力开展财会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素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抓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水平

一是扩大行政执法公示。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并实时更新。在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政府采购等专项监督中,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并在检查前向社会公开被检查单位名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文字记录,通过公文系统拟制处理处罚文书,结合中央法治督察自查工作,对行政执法案卷重新整理归卷。注重音像记录,对留置送达、行政处罚听证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三是法制审核全覆盖。制定《天津市财政局合法性审查工作暂行办法》,将全部行政处罚、撤销行政许可等确定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法制审核内容、法制审核流程等,对于重大执法决定实现法制机构和外聘法律顾问的双审核。制定《天津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天津市财政局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聘请律师事务所,统筹法律人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提升法制审核水平。

二、紧盯重点领域,加强财会监督

一是加强非税收入领域监督。对市级4个市级部门及其下属29个基层单位开展资产处置收入上缴情况专项检查,规范缴费行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结合财政部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问题整改,依法对3单位涉嫌违规收费等问题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二是开展财政预算领域监督。对20192020年度市本级预决算组织全面自查,并重点抽查16个区3个收支科目真实性,推进我市预算管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对6个市级部门及所属73家单位共747个银行账户资金管理开展年度检查,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三是强化会计评估领域监督。汇聚行政检查和行业自律监管合力,对26家会计师事务所、5家资产评估机构、1家地方金融机构进行了检查;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内较为突出的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四方面问题,对49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核查,坚决纠正行业内违反执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重大问题。以上共发现问题107个,涉及违规金额1588.3万元,向市场监管部门移交10家无证经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充分发挥部门协同监管作用。四是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监督。全年共办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83件、举报案件26件,对2家供应商予以罚款并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出现不遵守评审时间、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的3名专家,予以解聘或暂停评审处理。认真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共抽查政府采购项目275个,发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723个,对52家代理机构依法严肃处理,并将监督结果应用于代理机构评价。五是组织重大财税政策执行监督。围绕疫情防控、直达资金、支农兴水、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资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财政资金高效合规使用。

三、加强机制建设,优化部门职能

一是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按照权责法定、权责对等的原则,结合会计法、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和我局内设机构设置变化,逐项明确法定依据、运行流程与责任事项,共增加职权15项、取消职权12项、修改职权44项。二是健全财政领域容错纠错机制。在全国率先制定财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聚焦政府采购、会计和资产评估等财政执法领域中,市场主体易发多发的轻微违法行为,明确了首批免罚事项共2大类12项。三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认真开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修订调研,通过培训、座谈、函询等方式,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涉及财政部门监督检查范围和程序等26条具体意见建议。梳理行政执法流程,起草《财政检查工作规程》,明确财政检查职能分工、细化检查程序。

四、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

一是深入贯彻新《行政处罚法》。组织行政处罚法培训,制作《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应知应会-行政执法篇》,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微视频、一图读懂行政处罚法等形式持续开展宣传,确保新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开展案卷评查。按照我市要求,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覆盖评查,对不规范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要求相关执法单位在调查取证环节进一步规范。三是用好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依法组织听证2起,认真听取申请人诉求、主动改变1起案件的行政处罚幅度,充分释法说理,定纷止争。四是规范行政执法内控流程。认真梳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备案、行政裁决的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法制岗、法律顾问(法制机构和外聘律师)、内控委员会三级内控架构,实行内控风险提示机制,对4件案件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函。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能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组织24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和财政业务考试,按时做好全系统162名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工作,申请注销执法证件14个,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二是完善执法监督平台数据。严格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基础数据和行政执法信息维护,调整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职权46项。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政务资源共享平台,及时持续推进监管行为数据采集,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执法信息共享。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抽调执法骨干参加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举办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讲座,注重执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准确把握法律适用、规范执法行为奠定基础。

六、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于新《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执法要求掌握不到位;三是综合运用大数据提升财政检查质效不够;四是法治引领力量不足。结合工作实际,市财政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执法工作:一是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进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法程序;三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专业性、针对性,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四是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统筹用好公职律师及外聘法律顾问等法治资源,充实法制审核力量,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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