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主动适应财会监督新形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推进各项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一是进一步提升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开展集体讨论,多次听取执法工作汇报并作出相关批示。主要负责同志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执法效能”为题讲授行政执法专题法治课,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健全执法制度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天津市财政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天津市财政局2024年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等,明确了严格执法机制、统一裁量基准、主动精准普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十五项举措。印发《天津市财政局法制审核和法律服务工作办法(试行)》,积极配合市司法局梳理编制执法事项目录,推动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提升财会监督质效。完善财会监督内部操作规程,加强结果运用,起草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会监督问题线索处理的通知,强化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提升财会监督权威性震慑力,有效扩大监督效能。
(二)依法行政,严肃开展重点执法。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监督。聚焦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对转移支付资金和重点预算项目开展预算执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开展我市预决算公开自查工作,覆盖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1795家、16个区政府,以及部分区级部门及所属单位752家,创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上快速核查全覆盖,并抽选15家单位实施线下执法检查,经检查,15家单位均未发现问题。组织开展非税收入监督,对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等10户市级预算部门所属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开展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查出非税收入未上缴、上缴不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20.5万元,查补非税收入11.17万元。根据市税务部门推送的1家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保障金行为问题线索,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查实欠缴金额10.11万元,责令限期缴纳,查补滞纳金10.11万元,并给予其警告处罚。二是扎实开展会计领域评估监督。对23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责令限期整改,对其中4家事务所及14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15.36万元,罚款6.13万元。对列入财政部2024年检查名单的2家重点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进行了摸底调查,为财政部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提供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对4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并对其全部作出处理决定,责令限期整改。选取2家行政事业单位和1家金融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其中1家行政事业单位未发现相关问题,另外2家单位查出违规金额28624.28万元,查补非税收入626.95万元,追回财政资金658.51万元,针对发现的涉税问题移送税务机关,查补税款77.53万元、滞纳金6.36万元。另追回以前年度检查涉及的应当上缴国库的财政资金300万元。三是有效开展政府采购监管。联合市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从严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和代理机构检查工作,对重点抽取的40家采购代理机构199个采购项目进行检查,累计发现“四类”违法违规问题141个,均依法予以处理。加大政府采购违规线索处理,办理审计部门移送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线索4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线索1件,公安部门移送恶意串通线索3件,同时向公安部门移送串通投标罪线索5件。
(三)夯实基础,着力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我局现有执法人员97名,严把准入关,按要求对新增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考试,切实保证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持续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动态管理执法资格,依规注销证件4件。二是高标准完成全员轮训。强化基础知识技能掌握,线上线下相结合,多形式、多角度开展财会监督、执法监督工作专题等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邀请司法行政机关有关专家、财经法治学者教授进行授课,提升培训教育质量。结合政府采购等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执法培训,带动各区执法工作提质增效。三是丰富培训方式方法。完善天津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实践锻炼机制,通过双向学习、轮岗交流、以干代训等方式,切实补足在库人才能力短板。拓宽学法渠道,举办模拟行政处罚听证会,着力提升办案能力和法治素养。业务培训面向执法人员倾斜,积极鼓励公职律师参训,帮助完善知识体系,提升执法能力。
(四)强化支撑,扎实推进执法监督。一是强化平台运用。充分运用好我市执法监督平台,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应归尽归、应公示尽公示要求,全面及时录入归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全过程执法信息,强化执法监督平台学习培训,发挥平台功能效用。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入开展,共自查出四方面6项具体问题,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开展涉企现场检查事项专项清理,围绕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清单、创新涉企行政检查方式、联合开展涉企检查等三项具体工作内容,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确定并保留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共4项,包括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三是认真强化落实。落实行政执法情况季报制度,梳理全局执法情况,对发现问题倾向苗头及时进行提示。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对执法主体、违法事实、法律适用等内容全面评查,提升财政行政执法质效。编制《法治与监督》,梳理执法监督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厘清职责、强化实施,促进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仍需提升,面对财会监督进一步的新形势新要求,在能查能说能写的要求上,在规范执法程序和取证要求上,执法人员能力还有欠缺。二是创新意识还需持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和财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行政争议新情况、新问题,对以案释法、精准普法的新要求,应对的新办法、新招法不够,工作创新的积极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柔性执法力度仍需加强,在财政执法实践中“生、硬、冷”的刚性执法方式较多,主要采取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方式,释法说理等柔性执法手段运用较少,需进一步丰富执法形式,体现执法温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培训。严格落实执法资格考试和执法资格动态管理要求,开展分类分层执法培训。打开培训思路,拓展培训形式,开展创新性培训教育活动,帮助执法人员增长知识、深化认识、拓展思维,进一步推动能查能说能写。深刻剖析执法中存在的典型问题,提升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帮助执法人员理解执法工作的复杂性、风险性,加深对规范执法重要性的认识。
(二)完善执法管理。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推动严格遵守行政检查调查和行政处理处罚全过程的程序、证据要求,严格执法文书使用,提升取证工作质量,加强案卷归档管理,及时归集公示执法信息,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配合编制好执法事项目录,推动规范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强化“数智”赋能,用好监督“大数据”,推动执法监督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执法工作质效。
(三)推进柔性执法。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工作,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推动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运用。执法工作做好提前告知、征求意见,对当事人合法、合理的意见应当采纳。在行政执法等过程中精准普法,及时回应当事人关切的问题,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财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法律规定,实时消除误解和分歧。对上位法有关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及时研究并请示权威部门,确保政策口径统一。
(四)强化执法监督。持续落实执法监督平台使用管理要求,加强执法数据分析,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应审尽审、严格审核,强化审核意见说理。持续加强法治分析研判,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日常法律服务、行政复议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中发现的执法共性、苗头性问题予以提示或通报,及时改进提升执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