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资金直达 “三保障、三促进”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06 14:39

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疫情影响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动、提出要求。市财政局自6月下旬以来,开始全面启动部署我市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按照“省负总责”、当好“过路财神”、不做“甩手掌柜”的工作要求,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分别成立直达资金监控工作专班,推动直达资金监控工作落实到位,基本形成了“三保障、三促进”的直达资金工作机制。

一、快速搭建系统,提供技术保障

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是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升级改造的。天津、北京、上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5个计划单列市此前没有使用过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因此在短时间内搭建系统存在较大困难。市财政局克服重重困难,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在短短9日内完成了市级和16个区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部署,实现预算指标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直达资金系统的数据对接,如期完成了财政部提出的6月19日前完成软件安装部署、6月22日前完成核心功能的升级改造、6月底前实现导入相关数据,台账每日更新的时间节点要求。

二、广泛组织培训,提供业务保障

财政部部署会议结束后,市财政局立即组织召开了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操作培训班,详细讲了系统操作,并进行实际上机演练,培训人数超过百人。抽调预算、国库、社保、网信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直达资金工作指导小组,先后赴河西区、和平区和南开区财政局现场指导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相关使用工作,为在其他区顺利推行直达资金系统积累宝贵经验。组织直达资金录入工作现场集中答疑,对各区财政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现场演示,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

三、强化政策解读,提供制度保障

除转发财政部有关文件外,市财政局累计制发直达资金相关制度性文件、资金分配和调拨等文件20余件;每月召开区财政部门座谈会,听取直达资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快支出进度的具体措施;向各区财政部门制发《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通报》、《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政策解读》、《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简报》、《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提示》等材料指导各区财政规范资金使用;向各区政府推送《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增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区加快直达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使用。

四、严格项目审核,促进直达资金精准发力

召开抗疫特别国债项目“面对面”审核专题会,对400余家基层单位200余个项目逐个分析研判,统一项目申报目录,规范项目列报科目,确保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及时分配到位。为避免出现“钱等项目”的问题,在直达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全面梳理预计年内难以形成实际支出或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确保直达资金精准高效使用。

五、完善监控规则,促进直达资金规范运行

在财政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12条监控规则的基础上,根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市、区两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中新增32条监控规则,并全部启用,将预警纠偏机制前移到实际支付环节,最大限度地保障直达资金支出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同时,缩短预警信息处理时间,使新增财政资金迅速直达基层。

六、主动接受监督,促进直达资金阳光透明

为推进直达资金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市财政局积极作为,主动接受监督,先后五次邀请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和市审计局三家监管部门进行座谈,汇报我市直达资金监控工作进展情况,讨论有关难点问题的解读口径,请监管部门给予指导。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市财政局对审计提出的问题照单全收,一律限期整改,绝不迁就默许。开展直达资金使用管理真实性调研,主动查找直达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让来之不易的惠企利民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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