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06 09:17

津财社指〔2022159

滨海新区财政局、人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72号)有关要求,现就下达你区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直达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你区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1亿元,支持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项目名称2022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直达资金-就业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2000022P41WQBP100133专项资金目录: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7就业补助,并按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不得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本次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区在分配下达就业补助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三、请你区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着力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快速提升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四、为进一步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一并下达示范项目实施期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请你区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绩效目标表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202212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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