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6-12 13:52

津财基指〔202324

市交通运输委: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2365号),以及贵委《关于2023年车辆购置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二批)细化安排方案的函》,现拨付你单位2023年天津港北航道及相关水域疏浚提升工程资金5000万元,科目列:2140699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

    本次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你单位在拨付2022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时,应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审定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要求将绩效自评材料报送我局。同时,请结合实际将你单位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0236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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